法規名稱: 環境部所主管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3月14日環境部環部化字第1138102890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 5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主管災害緊急應 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中華民國113年4月 9日環境部環部授化字第1138002923號函勘誤)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

法規異動

修正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