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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六價鉻鹼性消化檢測方法-比色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1010065301號公告廢 止,並自101年8月3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6月2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30043772號公告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93年9月15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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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1010065301號公告廢 止,並自101年8月31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圖-六價鉻鹼性消化檢測方法流程圖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