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58
人,瀏覽人次:
82448135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大陸地區體育專業人士來臺從事體育專業活動審查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國(二)字第1110013208A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體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12月14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87)臺體委國字第013020號函訂 頒全文 6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9年2月4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國字第 09900031081號令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審查大 陸地區體育專業人士及運動員來臺參觀訪問原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2年2月5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國(二)字第10200041892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 員會辦理大陸地區體育專業人士來臺從事體育專業活動審查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國(二)字第1110013208A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