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辦理信託業務相關課程暨師資認可審查
作業辦法係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辦理信
託業務相關課程暨師資之認可審查作業,於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二
日經本會第一屆第十六次理事會審議通過。
二、其後本會為辦理金融專業訓練機構暨其舉辦之信託業相關訓練課程之
認可,又訂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金融專業訓練機構暨信
託業務相關課程認可標準」,惟實際執行時,其課程之認可往往涉及
師資之認可,二者無法分割,故修正該認可標準並納入師資認可之規
範,依同一事項已有新法規施行時,舊法規即應予廢止之法理,爰擬
廢止本作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