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建立遵守法令主管制度應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12月18日財政部臺財融(六)字第0906000137號令發布自即日 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