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貸款保證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6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6月25日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第11屆第12次董事會議 審議通過修正發布第2點、第3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

法規異動

修正

二、送保機構
    農(漁)會、全國農業金庫及臺灣銀行設於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之
    分行。
    臺灣銀行設於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之分行得辦理送保之政策性農業
    專案貸款,限於該園區內進駐業者申貸之本項貸款。

三、信用保證對象
    符合貸款要點第4點規定之貸款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