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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終端機設備因不可抗力事故發生故障之因應作業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7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7年7月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7)臺證交字第 20882 號公告廢止(中華民國87年7月 2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7)臺 財證(二)字第53381號函准予備查)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2年3月6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2)臺財證(三)字第 14016號 函准予備查(中華民國82年3月2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2)臺 證交字第03506號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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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7年7月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7)臺證交字第 20882 號公告廢止(中華民國87年7月 2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7)臺 財證(二)字第53381號函准予備查)
法規異動
廢止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