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立法院委員舉辦公聽、座談、協調、記者會等借用會議室、接待室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11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3年11月30日院長核定施行
法規體系: / 立法 / 院務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