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告申請遴選為法官者應備之相關資格證明、辦案書狀(類)、專門著作等文件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11月7日司法院院台人五字第1110032746號公告訂定發布全 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司法 / 院務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