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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法院辦理行政訴訟事件當事人預納送達郵票收支稽核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8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司法院院臺廳行一字第0960016762號令廢止;並自9 6年8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司法
/
行政訴訟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9年7月4日司法院(89)院臺廳行一字第16007號令修正發布;並 自89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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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司法院院臺廳行一字第0960016762號令廢止;並自9 6年8月15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