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894
人,瀏覽人次:
92139471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省(市)營事業機構人員升等考試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7月0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3年7月6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300056521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考試
/
考選
/
升等考試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1年8月21日考試院考臺秘議字第2628號令訂定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3年2月2日考試院令修正第10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 83年2月16日考試院令修正第12職等升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 93年7月6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300056521號令廢止
附件下載
附表-臺灣地區省(市)營事業機構人員第十二職等升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