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人事機構業務績效考核實施計畫於九十一年六月七日訂定, 曾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於一百零九年八月十二日修正。為配合一百十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修正公布之銓敘部組織法第二條及同年月二十八日修正 發布之銓敘部處務規程相關規定,並為保持彈性及使用語體例一致,爰修 正本計畫第一點、第三點至第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