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340
人,瀏覽人次:
95765076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政務人員具有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前後之年資合計逾三十五年,其年資取捨原則參考資料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1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0年11月23日銓敘部九十退二字第2088596號函
法規體系:
/
考試
/
銓敘
/
保險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11月23日銓敘部九十退二字第2088596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