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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事業及研究機構辦理電腦設備購置或租用原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8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8年8月16日行政院(88)臺速授審字第00631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 止適用
法規體系:
/
監察
/
審計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7年5月16日審計部(77)臺速授審字第 059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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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8年8月16日行政院(88)臺速授審字第00631號函發布自即日起停 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