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特種基金實施集中交付作業補充規定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7年2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2月21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財務字第09730213000號函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財政類 / 市庫目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