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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中字第 105343157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高國中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7年12月1日臺北市政府北市教二字第67663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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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1年11月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1)北市教一、二字第091386506 00號函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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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北市教中字第 105343157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表一格式範例 (學生學籍表)
附表二格式範例(新生名冊)
附表三格式範例(轉入學生名冊)
附表四格式範例(學生異動概況名冊)
附表五格式範例(畢業生名冊)
附表六格式範例(申請緩徵學生名冊)
附表七格式範例(緩緩原因消滅學生名冊)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