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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社教機構暨公立各級學校(含籌備處、幼稚園)鑽探工程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工字第104398990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學校工程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8年2月1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八十八北市教八字第8820883700 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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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北市教工字第10439899000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