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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建築物地下室修改既有污水排水設備接入污水下水道補助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2年3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3月10日臺北市政府(92)府工衛字第09203400700號函停止適 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工務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89)府工衛字第 8906688200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9點,自90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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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3月10日臺北市政府(92)府工衛字第09203400700號函停止適 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