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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接受委託材料試驗收費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1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月11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九十四北市工材字第09430000300 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工務類
/
營繕工程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3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八十三府工材字第81041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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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月11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九十四北市工材字第09430000300 號函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表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材料試驗室材料試驗項目及收費標準表
附表二-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材料試驗室各項試驗項目作業時間參考表
附表三-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材料試驗申請單
附表四-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工程材料試驗退費申請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