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承裝商申辦第五點或第六點作業時,應檢附下列文件影本各一份:
(一)承裝商應檢附以下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自來水管承裝商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
影本。
3.自來水管承裝商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承辦工程手冊
(代表人或負責人照片及印鑑影本)。
4.受聘僱技工經技能檢定相關文件或領有技工考驗合格證(明
)書影本。
5.受聘僱技工經中央主管機關訓練合格證書影本。
6.自來水管承裝商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技工工作證影
本(正反面)。
7.受聘僱勞工保險卡或專任書面切結或證明文件影本。
(二)承裝商如為自來水管承裝商除應檢附前款資料外,並應檢附當
年度之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前項所檢附之文件影本應切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
任」並加蓋承商公司行號及負責人印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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