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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廣慈博愛院專案精簡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3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3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授人四字第09602524500號函自 96年2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社會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5年5月4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授人四字第09501865400號函訂 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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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3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十六府授人四字第09602524500號函自 96年2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