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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優待老人參觀社教娛樂設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8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八府社四字第8802425700號函停止適 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社會類
/
老人福利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臺北市政府七十六府社四字第 47136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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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3年5月9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三府社四字第83028038號函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8點(原名稱:臺北市優待老人參觀社教娛樂設施暨乘坐公車 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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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8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八府社四字第8802425700號函停止適 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