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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臺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五十三條統一裁罰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2月0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5年2月3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衛企字第09572631900號函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北市衛二字第09234708200號公告 訂定發布全文 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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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5年2月3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衛企字第09572631900號函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