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市立醫療院所醫療事故補償作業暫行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1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11月26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九十六北市衛醫護字第09638840 302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醫政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