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各醫療院所辦理採購貴重醫療儀器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4年1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4年1月2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84)北市衛三字第65523號函發布 本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營業衛生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