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14
人,瀏覽人次:
92385485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各醫療院所辦理採購貴重醫療儀器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84年1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4年1月2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84)北市衛三字第65523號函發布 本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衛生類
/
營業衛生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9年9月15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九北市衛總字第 221823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4年1月27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84)北市衛三字第65523號函發布 本作業要點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