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臺北市政府核准設立之機車排氣檢驗站改善工作環境及維護檢驗人
員健康,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為本局)於一零八年六月十八
日公告訂定「臺北市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檢驗人員健康檢查暨污染
防制設備補助計畫」共六點,於一百一十年一月二十一日修正名稱為「臺
北市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檢驗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計畫」(以下簡稱
本計畫),刪除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項目,並持續辦理補助檢驗人員健
康檢查。
本次修正係擴大本計畫配合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提升檢驗人員實施健康
檢查之便利性,鼓勵檢驗人員踴躍申請本計畫補助,修正重點如下:
一、擴大健康檢查配合之醫療機構,並以包含肺部器官相關檢查之健康檢
查項目為限。(修正規定第二點、附件一)
二、本計畫係採用線上申請方式,修正申請資料以提供影本為原則。(修
正規定第三點、附件一、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