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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申請開發許可審議作業規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臺北市政府(105)府都規字第 10440701500號令廢止 ,並自105年1月28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
都市計劃分區管制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4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四府都二字第84064377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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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5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85)府都二字第85041609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 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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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9年5月19日臺北市政府府都二字第 8904203700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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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5年1月8日臺北市政府(105)府都規字第 10440701500號令廢止 ,並自105年1月28日起實施
附件下載
表一-變更依開發方式之不同列表
附錄一-商業區變更土地開發審議圖件標準
附錄二-商業區變更土地開發審議作業程序圖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