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取締違規競選廣告物執行小組作業要點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91年12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12月3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一府工建字第09119215200號函修正 發布第 5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都市發展類

法規異動

修正發布

五、本執行小組除里長選舉於選舉投票日前一個月外,其餘於各該選舉投
    票日前二個月成立,於該選舉投票日後十日裁撤之。
    政黨初選不成立本執行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