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與地下街設施連通建築物收費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0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2月9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捷規字第 101301130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捷運類 / 行政管理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