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使臺北市政府人事處(以下簡稱本處)所屬各機關人事機構人事人
員熟悉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WebHR及 TCGHR)以及人事資訊作業相關
網站(以上兩項統稱人事管理資訊系統)之操作及架構,增進系統操
作能力,提升工作效率,特訂定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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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研習項目
本處人事管理資訊系統整體架構,包含各項業務的核心系統、網站作
業系統、專案講習、資訊研討、種籽教師人員訓練課程等。
一、核心系統:
(一)業務處理:
1.組織編制子系統。
2.任免遷調子系統。
3.考績作業子系統。
4.獎懲作業子系統。
5.訓練進修子系統。
6.出國作業子系統。
7.退休撫卹子系統。
8.待遇福利子系統。
9.差勤管理子系統。
10.統計作業子系統。
11.人事資料考核報送作業。
(二)系統管理:
1.系統整體架構。
2.使用者管理。
(三)作業服務:
1.個人基本資料子系統(含人事傳輸及選員)。
2.相片管理子系統。
3.調查表子系統
二、網站作業系統介紹:
(一)WebITR差勤系統。
(二)人事服務網。
(三)人事資訊作業網。
(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CPA人事服務網。
三、專案講習:對各項專案執行所辦理之輔導訓練課程。
四、資訊研討:
(一)介紹各子系統新增及調整功能。
(二)了解各機關人事機構系統使用情況及遭遇問題。
(三)研擬如何強化系統功能。
(四)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及人事資訊相關作業網站擴充功能。
(五)強化人事人員個資安全觀念及資訊軟體應用能力。
五、種籽教師人員訓練課程:
(一)人事管理資訊系統之應用與發展。
(二)人事管理資訊系統新增功能。
(三)系統管理。
(四)執行人事資料考核計畫及資料報送作業。
(五)種籽教師人員輔導經驗分享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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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研習目標
強化人事管理資訊系統專業技能,認識系統整體架構、各子系統主要
功能與關聯、規定及程序;在實務操作方面,讓使用者學會案件處理
、資料查詢、資料報送;在問題處理方面,讓使用者知道問題分析排
除及其通報方式。
為使研習課程符合需求,將研習對象依人事主管、新進人員、進階人
事業務人員、種籽教師人員等,訂定研習目標及需參與課程如下:
一、人事主管:指各機關人事機構薦任第八及第九職等之人事主管。
(一)對於業務使用功能,深入瞭解,更能適時提出建設性系統建議。
(二)瞭解系統以督導承辦人員確實應用發揮系統效益。
(三)需參與課程:
參與相關資訊研討課程及專案講習。
二、新進人事人員:指初任之人事人員。
(一)認識系統架構環境。
(二)整體認識人事系統各項功能。
(三)瞭解操作問題處理之通報方式及服務資源。
(四)瞭解人事相關作業網站。
(五)需參與課程:
1.核心系統之相關業務子系統(以基礎課程為主)。
2.網站作業系統介紹(以基礎課程為主)。
三、進階人事人員:指承辦各項人事業務之人員。
(一)學習所承接業務之系統主要功能,並熟練操作程序。
(二)學習應用人事系統配合處理承辦業務。
(三)需參與課程:
1.核心系統之相關業務子系統(以進階課程為主)。
2.網站作業系統介紹(以進階課程為主)。
3.參與所負責業務之專案講習。
4.相關資訊研討課程。
四、種籽教師人員:各一級機關人事機構(或二級機關人事人員逾 8名以
上者)須指派至少一人為種籽教師人員,如有不適任情形,應予檢討
調整,以利人事資訊業務之推動。
(一)瞭解人事管理資訊系統整體應用與發展。
(二)瞭解人事系統整體架構。
(三)熟悉人事系統所需之電腦環境設定與簡易問題排除。
(四)熟悉人事資料考核報送作業。
(五)熟悉網站作業系統。
(六)熟悉系統管理作業及指定輔導之子系統或服務網之使用操作。
(七)熟悉因應人事資訊業務變革進行系統更新汰換之上線輔導作業。
(八)需參與課程:
1.種籽教師人員訓練課程。
2.人事資料考核報送作業。
3.核心系統(二)系統管理課程。
4.為提昇輔導成效,須重點加強之核心系統(一)業務處理所列
業務子系統。
5.本處針對種籽教師人員規劃辦理之資訊研討或專案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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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實施方法
一、本處辦理課程如下:
(一)定期辦理人事管理資訊系統操作訓練講習:
每年原則上於上、下半年( 6月及11月)辦理人事管理資訊系統
實體研習課程,並宣導使用相關數位課程學習資源,以利人事人
員隨時上網學習。全程參與者給予該課程所訂時數之終身學習時
數認證。
(二)專案講習課程:
因應人事資訊業務推廣,不定期辦理相關專案課程。
(三)資訊研討課程:
因應人事資訊業務以及資訊科技發展趨勢,不定期辦理研討課程
。
二、各機關人事機構視需要辦理之研習如下:
(一)自修學習:
經由PICS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之 Q&A、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Web
HR及 TCGHR)之業務指引以及本處人事服務網歷次研習班課程教
材,提供各子系統作業說明、操作手冊及常見問題說明,遇有不
了解處,可逕洽本處資訊室各子系統負責人。
(二)小老師學習:
各機關人事機構資深人事同仁或種籽教師,帶領新進或新接業務
同仁,熟悉人事管理資訊系統。
(三)自辦學習:
由一級機關人事機構自行辦理人事資訊講習,讓同仁彼此經驗分
享,並適時輔導所屬人事機構,講師可由種籽教師人員或自行指
派同仁,或邀請其他機關種籽教師人員及本處支援配合。
三、各機關人事機構辦理人事業務之人員,應依本計畫之研習目標參與指
定課程,並依附表 1列冊紀錄各人員參與情形,以作為遴派參與課程
之人員依據。
四、各機關人事機構應確實指派人員參與本處之定期操作講習,並斟酌受
訓期間工作狀況,以免浪費教學資源。
五、各機關人事機構之種籽教師人員,應依附表 2列冊管理,並告知所屬
人事人員,以協助及輔導人事機構及所屬人事人員使用。輔導時依附
表 3填寫輔導服務紀錄表,作為提高獎勵額度之參考。種籽教師人員
若有異動應重新檢視輔導範圍是否涵蓋各主要人事業務子系統,並通
知人事機構、所屬人事人員以及本處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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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評量考核
一、由各機關人事主管對於所屬同仁參與人事資訊教育訓練之情況,及其
業務應用,列為個人平時考核參考。
二、人事人員教育訓練出席考核:
(一)各機關人事機構對已報名人事管理資訊系統教育訓練講習,而未
到課之同仁(含請假或缺席),須填報未到課原因(附表 4)外
,未提出充分合理之具體事由及佐證者,由各機關人事機構列入
個人平時考核缺點,並由本處列為一級機關人事機構平時考核之
缺點。
(二)各一級機關人事機構到課出席率由本處列入年度業務績效考核項
目。
三、種籽教師人員輔導成效考核:
(一)為獎勵本處所屬各機關人事機構之辛勞,本處於每年第 1季前完
成各機關人事機構種籽教師人員輔導成效綜合評估,並奉 核定
敘獎人數及額度後,函請各一級機關人事機構統一提報敘獎名單
。
(二)各一級機關人事機構(含所屬)人事人員總員額數在15人(含)
以下者,原則上核予嘉獎一次 1人;總員額數逾15人者,原則上
核予嘉獎二次 1人或每人嘉獎一次,另針對戶政事務所、健康服
務中心、地政事務所等業務屬性相同之人事機構設置專責種籽教
師輔導人員得再增列嘉獎一次 1人;如有特殊優良事蹟經查證屬
實者,得酌予提高獎度。
(三)為使兼具人事業務及資訊作業經驗之資深人事人員,得以扮演更
積極之跨機關輔導角色,得由本處遴選或經各人事機構推薦具前
述資歷之人事人員,經當事人同意後,擔任特定業務領域(如組
織編制、考績作業、…)之種籽教師人員,透過電話、電子郵件
或線上討論等方式,提供各機關人事人員業務諮詢及作業輔導服
務。由本處依其輔導成效核予獎勵,並列入其所屬人事機構之業
務績效考核優點。
(四)本處綜合評估各一級機關人事機構(含所屬)種籽教師人員輔導
成效之項目如下:
1.是否善盡輔導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WebHR及 TCGHR)系統基本
操作問題輔導責任。
2.是否善盡人事管理資訊系統相關帳號、權限管理及使用輔導責
任。
3.是否善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CPA人事服務網使用輔導責任。
4.機關(含所屬)人事資料是否發生資料缺漏或異常情形。
5.是否依規定參加年度種籽教師人員訓練課程。
6.種籽教師人員異動是否主動通知本處(須重新檢討輔導範圍是
否涵蓋主要人事業務子系統),並做好工作交接。
(五)各一級機關人事機構(含所屬)提報獎勵名單時,應一併檢附附
表3-人事管理資訊系統輔導服務紀錄表及附表5-種籽教師人員自
我檢核表。如有特殊優良事蹟,須建議提高獎度時,應附具體之
輔導事蹟說明(包括輔導新進或新接業務同仁之服務績效、自辦
研習課程情形、標準作業程序文件產製及人員異動工作交接情形
等)以及相關佐證資料。
(六)如屬專案性質之人事資訊相關系統上線輔導作業,須另指定種籽
教師人員參與推動輔導,則由本處統一辦理敘獎事宜,不受每年
辦理 1次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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