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禁止所屬公教人員誣告、濫控執行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人考字第10430469400號函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人事類 / 考核獎懲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