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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薦任股長級(含相當職位)主管人員培育訓練計畫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3月11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人三字第097301349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人事類
/
考核獎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77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七府人三字第21173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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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3月11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人三字第097301349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