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落實經提列妨害興利人員管控措施作業程序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1月6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人考字第10631079600號函, 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人事類 / 考核獎懲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