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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與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協議承受貸款餘額作業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人給字第10131678100號函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人事類
/
福利互助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9月18日臺北市政府(89)府人住字第890812570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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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6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人給字第10131678100號函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