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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英語友善城市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人管字第1123001419號函自1 11年12月24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研考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9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授人管字第1093009127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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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2年2月18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人管字第1123001419號函自1 11年12月24日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圖-組織架構及分工圖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