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城市美學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2月3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人管字第1123000930號函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研考類 / 組織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