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檢核實施計畫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研服字第 10334591600號函 廢止,自即日起實施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研考類 / 管制考核目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