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建立新形象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1月8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研府字第10033726000號函自 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研考類 / 行政革新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