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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存查案件改進作業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2年10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92)府研三字第 092002178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研考類
/
行政革新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1年1月17日臺北市政府(81)府研三字第81003446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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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92)府研三字第 092002178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