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存查案件改進作業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2年10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2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92)府研三字第 09200217800號函停止 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研考類 / 行政革新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