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話務服務作業規範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研話字第10632185700號函停 止適用,自106年9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研考類 / 行政革新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11月3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研四字第09734261000號函訂頒 (自97年11月10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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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5月15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研話字第09831750900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8點;自98年6月1日實施(原名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話務服務作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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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9年3月12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研話字第09930710300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8點,自99年3月19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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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9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99)府授研話字第09933845200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8點,自99年9月2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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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0年1月7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研話字第 09935167900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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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1年2月17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研話字第10130183200號函修 正發布,自101年2月2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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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4年5月8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研話字第 10431943000號函修 正發布第2點至第6點、第8點、第9點,自104年5月13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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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研話字第 10434815100號函 修正發布第5點及第6點,自105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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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研話字第10632185700號函停 止適用,自106年9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