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場地收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9月19日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111)北市訓總字第111 3005034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附表,並自111年10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公訓類 / 訓練目

法規異動

修正

三、各場地使用時間及收費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