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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寶藏巖共生聚落【寶藏家園】申請使用審查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8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8月2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8)北市文化四字第098305254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3點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藝術教育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8月2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8)北市文化四字第0983052540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3點
附件下載
附表-臺北市寶藏巖共生聚落【寶藏家園】使用費收費標準表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