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水源劇場場地使用收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1)北市文化三字第101301211 00號令訂頒,自101年3月3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文化類 / 藝術教育目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