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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採購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27703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組織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9年2月15日臺北縣政府八九北府法規字第043285號令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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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1年5月6日臺北縣政府九十一北府法規字第0910195873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條;並自91年7月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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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96年9月29日臺北縣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60630315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12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臺北縣政府採購中心組織規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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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27703號令發布廢止
附件下載
臺北縣政府採購處編制表
法規異動
廢止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