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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三重市各社團長期使用本市各活動中心統一規範及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8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8月7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民自字第 1012165371號公告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通用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7月19日臺北縣三重市公所北縣重事字第 0930035591號公告 訂定發布全文8點(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 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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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8月7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民自字第 1012165371號公告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