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44
人,瀏覽人次:
82271128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受理私人墳墓原地修繕審查作業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8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8月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民秘字第 1000734827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社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1月30日臺北縣政府九十二北府民殯字第0920052538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 9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4年4月28日臺北縣政府九十四北府民殯字第 0940316078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施行(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 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0年8月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民秘字第 1000734827號函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臺北縣政府受理私人墳墓原地修繕申請表
附表二-私人墳墓原地修繕現場照片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