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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查報與取締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87年11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7年11月23日臺北縣政府(87)北府農六字第371415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9點;並自87年11月20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 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農林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7年11月23日臺北縣政府(87)北府農六字第371415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9點;並自87年11月20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 北府法規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