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補助計畫之審查原則如下: (一)實施計畫書之可行性。 (二)含自籌經費概算明細表配置之妥適性。 (三)申請補助單位以往辦理活動績效。 (四)農民受益程度。 (五)結合社會資源配合辦理情形。 農漁會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者,應優 先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