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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辦理本縣重大建設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書圖製作及處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 8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城都字第1000216505號函停止適 用;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 5月22日臺北縣政府(91)北府城規字第0910185792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 8點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099120 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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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 3月 8日新北市政府北府城都字第1000216505號函停止適 用;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