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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7月28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文秘字第1000012639號函修正發布 第 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新北市
/
文化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3月1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文秘字第 0990020250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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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7月28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文秘字第1000012639號函修正發布 第 3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
三、開放、休館及場地使用時間,由本館另行公告之。